你好請問一下關於離婚時夫妻共有房產怎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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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一下關於離婚時夫妻共有房產怎麼分割
你好請問一下關於離婚時夫妻共有房產怎麼分割
1、對產權完全私有的房屋離婚時的分割
(1)實際分割。私有房屋可進行實際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處,或者雖在一處但可分門別户的,應首先考慮分割產權。分割時一般採取平均分割原則,但如果一方沒有生活來源或有其他困難,如患有嚴重疾病,可適當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積不相等,結構不一樣,新舊不同,在考慮雙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採取折舊補償、作價補償等方法進行分割。
(2)折價分割。實際中許多房屋是不宜進行實際分割居住的,從考慮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發,可對這類房屋進行折價分割。獲得房屋產權的一方給另一方補償,補償價款的數額要考慮房屋的現狀估算價,一般由雙方協商或採取雙方競價的方式確定。
2、對產權部分私有房屋離婚時的分割
對產權部分私有的房屋離婚時的分割應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優惠售房單位職工享有房屋產權。一般來説,單位優惠售房的對象僅限於本單位職工,房屋產權登記人為本單位職工。夫妻雙方不在同一單位的,離婚時優惠售房單位一般不允許非本單位職工一方享有優惠房產權。因此,除非優惠售房單位同意,一般將房屋產權確定給該單位職工享有,由獲得產權方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2)現實房價應高於購房價。基於優惠房屋的優惠性,購買價遠遠低於實際價。如果以原購房價作價補償進行分割,對於未獲得產權一方來説顯失公平。在處理這類房屋時,通常考慮當時購房的情況,結合現在的情況,以現實房價為依據,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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