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訴後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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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訴後的流程
刑事上訴流程

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的判決,可以上訴,當事人可以通過原審法院提出上訴。雖然當事人可以向原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抗訴,但到時候也會再回到原審法院,所以一般建議直接向原審法院提出上訴。上訴可以以書面的形式或以口頭的形式。


上訴狀範文


上訴人:(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基本情況)


上訴人(姓名及罪名)一案,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年度)字第 號刑事判決(裁定)書,現因不服該判決(裁定)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寫明上訴人不服原審裁判,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銷原裁判,或者要求變更原審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


上訴理由:(從以下幾方面寫明理由)


1、認定事實方面;


2、適用法律方面;


3、訴訟程序方面。


此致


ΧΧ人民法院(二審法院名稱)


附:本上訴狀副本 份


上訴人:


(簽名捺印)


年 月 日


從以上列舉的刑事上訴狀範文內容中可以看到一份完整的上訴狀包含上訴人,被上訴人,上訴請求以及具體理由等。其中更加必須明確陳述出上訴的理由,以及對於一審種自己存在的意見。無論結果如何,為了避免以後可能會遇到不必要的麻煩,所以上訴的過程,都要按照正規的流程來走。希望提供的內容能對你們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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