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誹謗罪需要公安機關立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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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誹謗罪需要公安機關立案嗎?

一、侮辱誹謗罪需要公安機關立案嗎?

不需要公安機構立案偵查,侮辱誹謗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告訴的才處理,是被害人自訴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羣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係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誹謗罪不涉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一般誹謗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也就是公安機構是不管的,被害人需要自己到法院起訴,並自行收集被告人的犯罪證據,因客觀原因無法收集的,可以申請法院調取,申請調取的應提供證據線索。如果證據充分,確能證實被告犯下誹謗罪,那被告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二、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區別?

1、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誹謗罪: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誹謗罪針對的對象是特定的個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進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後者只能以言語、文字方式來進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實的過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為,情節就夠了,而後者必須有捏造他人事實,並公開擴散兩個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行為人是出於故意,並具有貶低、破壞他人人格、名譽的目的。

三、惡意誹謗報警有用嗎?

有用。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行為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誹謗罪是情節犯,行為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誹謗罪,予以立案追究。犯誹謗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侮辱誹謗罪不用公安局立案偵查,侮辱罪和誹謗罪的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在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也不同,侮辱罪需要公然進行,可以是暴力手段,也可以是使用言語進行侮辱,誹謗罪需要捏造虛假事實並進行擴散,以此來侵犯公民的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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