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審上訴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5.32K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時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件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民事二審上訴流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