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勞動法第35條規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5W 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的內容是什麼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條規 工傷賠償 勞動工傷法規 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