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算婚前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按揭房算婚前財產嗎
婚前按揭房婚後拆遷算共同財產嗎?
結婚前的房產,結婚後拆遷安置安置的房產或者補償安置款,如果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拆遷安置的房產仍然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因為安置房或補償款雖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所得,但其實是個人房屋產權的權利轉換形式。就是説,由於原有個人房產被拆,拆遷人才給其補償了安置房或補償款,説明該安置房或補償款的獲得是以個人房產的拆遷為前提,以對被拆遷房享有所有權為基礎。根據民法物權效力的延伸理論,安置房是原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的轉換形式。   但是目前在對公民私有房屋拆遷時,拆遷部門會對被拆遷房給予現金形式或房產形式進行補償,但補償的房產的可能會超出原房屋面積,對超出的面積如何認定的問題。應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積是對原住房的等值補償,則該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個人財產,如果超出面積要求的原房主購買,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不能全部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應視為雙方對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財產使之增值,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夫妻一方,在拆遷安置的產權證上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   如果是婚前個人承租的公房,婚後獲得的拆遷安置承租人的房產和補償款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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