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殘疾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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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殘疾堅定
工傷殘疾等級鑑定標準
工傷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其中一級最重,十級最輕,《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傷殘鑑定的分級原則如下: 5.1一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護理依賴。 5.2二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護理依賴。 5.3三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護理依賴。 5.4四級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護理依賴或無護理依賴。 5.5五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5.6六級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5.7七級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5.8八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5.9九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5.10十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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