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幾個月做殘疾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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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幾個月做殘疾鑑定
工傷幾個月可以做鑑定
你好,關於工傷幾個月可以做鑑定的相關內容如下,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1)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如果是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等。

工傷待遇。傷殘包括:⑴醫療費,⑵住院伙食補助費,⑶護理費,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者月工資×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⑸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重慶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⑹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⑺停工留薪期工資:治療時間(不同傷情時間不同)×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⑻後續治療費,⑼殘疾輔助器具費,⑽交通費等。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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