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產假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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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產假的條件
深圳關於產假的問題
如符合相關條件,最多可以享受193天產假。具體為:98天(產假) 30天(難產) 15天(晚育) 3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 15天(深圳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晚婚晚育的優待)=193天,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計算。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而按現行政策規定,生育“單獨兩孩”的夫婦,女方不能享受30天晚育假,男方也不能享受10天看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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