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房屋買賣糾份

來源:法律科普站 7.23K
違法房屋買賣糾份
如何避免共有房屋買賣


1、買受人先要查看出賣人的房屋產權證是否為共有產權證。如果出賣人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應當查看出賣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記載的買受人是一人還是兩人以上。如果是兩人以上,則將來肯定要辦理共有房屋產權證。購買共有房屋應當要求全部共有權人到場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如果部分共有人在房產交易過程中不能到場履行各項義務,需要委託他人辦理的,應當辦理公證委託書,委託書的原件要放在買受人處保存。以避免日後部分房屋共有人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2、委託人為外國人的,還要提供經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及我國在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委託書。


3、有的房屋產權證雖然登記在一人名下,但實際上是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這種情況買受人很難判斷是否實為共有房屋。這就要求出賣人承諾,因房屋共有權糾紛造成的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出賣人的相應責任;還要明確締約過失責任的範圍,比如,因房屋漲價的損失、訴訟費的損失、委託律師代理訴訟代理費的損失、買受人支付中介費的損失等等。如不這樣約定,一旦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買受人很難提供損失的依據,因而其損失也就難以得到法院的保護。


一些購房者在簽訂共有房屋買賣合同時處理得過於簡單,即便是簽字這樣的細節也足以造成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也可能造成合同履行障礙,給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帶來後患。建議購房者諮詢一下律師,怎麼查證所購房屋是否為共有房屋,如果是的話,該怎麼購買,降低風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