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户時買方夫妻只有一人到場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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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户時買方夫妻只有一人到場可以嗎
過户時買方夫妻只有一人到場可以嗎
1、如住房為夫妻共有住房,過户需要夫妻一起到場簽字辦理過户手續。如一方不能前往,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指定代理人代替辦理過户簽字。
2、如住房為夫妻一方個人住房,過户只需要購買房屋一方到場簽字辦理過户手續即可。
3.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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