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財產可以一人買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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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財產可以一人買賣嗎?

一、夫妻共有財產可以一人買賣嗎?

夫妻共有財產不可以一人買賣,一方無權進行買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購買的房子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通常來説是的。按《婚姻法》第十八條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解讀,婚後購買的房子不管是登記在自己一方名下或是夫妻雙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有個情況,那就是夫妻一方父母出資給子女購房的,並公證給自己子女一方的,在離婚後,也應該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但是由於證明條件多,在對方有異議的情況下,還需法院審判。所以父母要給子女買房的,最好在他們結婚之前購買,並且登記在子女名下。

二、其他法律規定

那麼在婚後要出售房子要怎麼辦呢?登記在一方個人名下的,只需提供一方的證明文件即可辦理,登記在雙方的名下的,需要夫妻雙方共同辦理才能出售。

這裏就存在一個問題,婚後的房子若只登記在一方的名下,由登記的一方在不告訴配偶的情況偷偷賣了呢?確實有這樣的情況存在,夫妻雙方感情出現問題而分居。一方在外舉債,偷偷在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子賣了還債。這種情況,在另一方發現之後,若夫妻雙方沒有離婚,並且得到了對方的諒解,那表明這個行為還是共同的行為。如若對方發現後,沒有原諒對方,並且提出離婚,那麼出售房子的一方出售房子的收入必須要作為財產分割的一部分。

夫妻共有財產最常見的形式也就是房屋,所以在對人物進行買賣的時候,必須要夫妻之間商量好,如果存在着異議的話,一般情況下不能夠單方面進行買賣,否則將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離婚時是可以將這個部分提出來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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