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起訴多長時間放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5W
檢察院不起訴多長時間放人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檢察院不起訴多長時間放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檢察院不起訴多長時間放人
1、檢察院決定不起訴,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人民檢察院在決定不起訴的同時,應當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2、法條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