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新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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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新特點
毒品犯罪特點有哪些?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第一,犯罪對象只限於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也不同於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第二,侵佔罪是典型的“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本條是刑法分則中規定的“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中惟一沒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條的規定由其近親屬告訴的犯罪。 第三,表現形式為合法持有但是非法侵吞,行為人將自己業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財物歸為己有,並且拒不交出,所以,侵佔罪的既遂一般以拒不交出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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