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冒用他人姓名盜刷他人信用卡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3W 冒用他人姓名盜刷他人信用卡(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金融保險 冒用 銀行糾紛 盜刷 信用卡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