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a3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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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a3版本
勞動合同改了多少版本也應該統一版本了吧
勞動合同沒有統一的版本,法律只是規定了一些必備條款,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必備條款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雙方情況增加相應的約定條款。   如果某些條款違法的話,不影響整個勞動合同的效力。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以上便是勞動合同改了多少版本也應該統一版本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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