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一下關於未成年搶劫罪能緩刑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你好請問一下關於未成年搶劫罪能緩刑嗎
你好請問一下關於未成年搶劫罪能緩刑嗎
搶劫罪的法定最低起點刑為三年
,緩刑的適用條件之一為判處三年以下刑罰。故一般來講犯搶劫罪的,即便是未成年人也無法判處緩刑。但是如若行為人存在減輕處罰的情節而最終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處刑法的,則其是有可能被判處緩刑的。
我國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應當減輕處罰:
1、法定減輕處罰情節。依刑法規定,具有“應當減輕處罰”功能的情節有:⑴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犯;⑵防衞過當;⑶避險過當;⑷中止犯;⑸從犯;⑹脅從犯;⑺犯罪後自首,又有立功表現的。
2、法定酌定減輕處罰情節。依刑法規定,具有“可以減輕處罰”功能的情節有:⑴在國外犯罪已在外國受過刑事處罰的;⑵尚未完全喪失辯認或控制自已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⑶聾啞犯或者盲人犯;⑷預備犯;⑸未遂犯;⑹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罪的教唆犯;⑺犯罪後自首的;⑻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現的或有重大立功表現的;
故未成年搶劫的如果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符合刑法關於適用緩刑條件的是可以適用緩刑的。
《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後,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從十四周歲下調至十二週歲。原《刑法》第十七條中增加一項: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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