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非法拘禁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9W
兩高非法拘禁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兩高關於非法拘禁罪司法解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如何定罪的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扣押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與立案。

一、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

二、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的。

三、非法拘禁造成被機器人輕傷重傷死亡的。四非法拘禁情節嚴重,導致被機器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非法拘禁三人次以上的,

六、司法工作人員這名字是為有違法行為事實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其其他非法拘禁應予追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