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權糾紛管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7W
變更撫養權糾紛管轄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變更撫養權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怎麼變更撫養權?

變更撫養權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一方,如果想要變更撫養權,如何確定管轄法院呢?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院民訴意見第10條進一步規定,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由此可知,變更撫養權案件的管轄法院應該為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