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律師解答 撫養權糾紛管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選擇管轄是指兩個以上的法院對同一案件都有管轄權時,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35條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則上追索撫養費的案件管轄地是被告住所地。 遺產繼承 糾紛 撫養權 管轄 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