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和共同侵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共同犯罪和共同侵權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這是根據共同犯罪是否能夠依據法律的規定任意形成而對共同犯罪形式所作出的劃分。


任意共同犯罪,簡稱任意共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可以由一個人單獨實施的犯罪,當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時,所構成的共同犯罪。其特點是:刑法對犯罪主體的人數沒有限制。如果二人共同實施,則成立共同犯罪。


必要共同犯罪,簡稱必要共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為作為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其特點是:犯罪主體必須是二人以上,而且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一個人不可能單獨構成犯罪。在我國刑法中,必要共同犯罪有兩種形式;一是聚合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0條規定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等。二是集團性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4條規定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