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欠款的方法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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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欠款的方法有什麼
追討欠款的方法有什麼
追討欠款,能夠協商可儘量協商,無法協商的,應當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法院判決後,欠債人仍不償還借款的,還可以申請法院執行。
申請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債權人對拒不履行義務的債務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發佈支付令,通知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內不提出異議
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申請支付令無須經過法院審理程序,有快速便捷特點。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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