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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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追討

欠債還錢且按時對於每個人來説都是必須遵守的誠信守則,將這種靠自覺遵守就會完成的事情變成由法律來執行,兩方對簿公堂,終歸會有一些傷感情,但在維護各人權益面前,法律會是我們追回欠款的最後手段,也會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可以在債權訴訟時效內進行債權追討,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怎樣追討欠款

1、能夠通過向法院訴訟要求還錢,法院會依法做出裁判  

2、勝訴之後,如果另一方拒卻履行的,勝訴方能夠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能夠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看債務人名下的房屋、車輛、證券和存款;  

4、被執路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能夠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限定的其他措施。  

5、有本領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裁判、裁定罪  

6、法律依據:《刑法》(1997修訂)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裁判、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裁判、裁定有本領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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