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主犯和共同犯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什麼是主犯和共同犯罪
什麼是主犯和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十六條的內容是:【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主犯包括兩種人:一種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即組織犯罪集團,領導、策劃、指揮犯罪集團成員進行犯罪活動的領導者。犯罪集團應具備的“固定”條件包括參與犯罪的人員的基本固定和犯罪組織形式的基本固定。
另一種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所謂“起主要作用的人”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出謀劃策或者對發生危害結果起重要作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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