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和租賃合同間的區別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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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和租賃合同間的區別是怎樣的
融資租賃合同和租賃合同間的區別是怎樣的
1、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而在傳統的租賃合同即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
2、融資租賃中涉及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賣人。而在傳統的租賃合同中只涉及兩方當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
3、融資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必須具備相應的經營資格。傳統的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沒有特別的限制。
4、在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時,出租人事先並不擁有租賃物。而在訂立傳統的租賃合同時,出租人事先已經擁有了租賃物。
5、融資租賃合同中的租賃物一般不反覆出租。而在傳統的租賃合同中的租賃物可反覆出租。
6、融資租賃合同中由出賣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而在傳統的租賃合同中由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除此之外還有瑕疵擔保、租金、租賃物維修、歸屬、租賃期限等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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