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借條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在借到錢出去之後,自己就是屬於出借人,出借人一般來説是屬於提供資金的一方,那麼對於借款人的話,這個又是怎樣的區別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借據寫法:標題:可以寫借據、借條、欠條;
內容:寫清楚出借人姓名(可以不寫)、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證、居住證姓名一致)、借款金額(大、小寫一致)、借款用途(可以不寫)、借款期限(可以不寫)、利息(可以不寫);
署名:不論標題、內容由出借人或借款人書寫,或打印,借款人必須親筆簽名,寫明借款日期。
需要説明的問題:
出借人要留存借款人身份證、居住證、工作證複印件、聯繫方式;
如果借款數額較大,通過銀行轉賬,寫明雙方銀行賬號。
見: 借 據
今 因 需要,向 借款(大寫) 元(¥ 元),利息為 ,期限 個月。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上述即為只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借條有法律效力嗎的內容,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