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出軌爭奪撫養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離婚出軌爭奪撫養權嗎

夫妻在離婚時,在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一般會有兩種爭議情況,一種是雙方都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一種是雙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不論是爭奪還是都捨棄,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時候的原則都是一樣的:“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所以,如果雙方爭奪孩子撫養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諮詢一下,離婚出軌爭奪撫養權嗎?

2週歲以上的孩子,夫妻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是對等的,此時應該看哪方更有能力撫養孩子,從經濟能力、居住環境、照顧孩子、學歷等方面考慮,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孩子成長,而不僅僅考慮誰的錢多。
但如果夫妻雙方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撫養權: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孩子撫養權問題:
1、子女不足2週歲;
記者瞭解到,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孩子已滿10週歲;
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時,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意願。但是這並不是説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