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時房產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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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離婚時房產更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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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離婚時房產更名的相關內容與規定

離婚後夫妻協議離婚時房產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複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費用:   (1)、契税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產價萬分之五。   (3)、登記費80.00元;   (4)、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   (5)、工本費20.00元   對於離婚後房產證更名的費用,因為地區差異的影響,對於部分地區可能並不符合上面的情況。此時,可以選擇諮詢當地的專業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解決離婚後房產證更名的問題。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是確保離婚房產歸屬的關鍵一步,因此,對於離婚時分到房產的一方,一定要即是去房產部門辦理過户手續,變更房產證。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選擇找專業人士代理辦理此事,省事又沒有法律風險,及時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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