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生育津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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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生育津貼材料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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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省再生育政策的規定是什麼


(一)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衞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

1、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

2、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的情形。

4、按照前款規定對再生育子女的申請作出的批准,應當報上一級衞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夫妻一方為本省户籍,另一方為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户籍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在石家莊市,如果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子女,是應該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而在石家莊社會撫養費標準2017年的最新規定中,明確的表示了夫妻如果是超生子女在兩個以上,那麼此時所繳納的社會撫養費是按照其實際收入的一倍或兩倍來繳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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