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勞動能力無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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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有勞動能力無撫卹金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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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有勞動能力的工亡撫洫金能領嗎?

工亡待遇標準1、喪葬補助金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卹金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3、供養親屬範圍: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4、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條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週歲的;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週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週歲的;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週歲的;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週歲的。5、停止享受撫卹金待遇的情形1、年滿18週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就業或參軍的;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5、死亡的。6、確定是否符合被供養資格時間職工因工死亡,其供養親屬享受撫卹金待遇的資格,按職工因工死亡時的條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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