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有房屋總價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3W
購房合同有房屋總價嗎
購房合同有哪些陷阱

1、別被《商品房認購書》套牢


無論房子是大是小、地理位置如何、價位如何,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都必然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當購房者根據樓盤宣傳或廣告前往看房的時候,售樓人員會立即帶着購房者看沙盤、看户型圖、參觀樣板房,隨即指着沙盤對樓盤美好的未來進行描述。


在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先簽個《商品房認購書》,交點定金,把房子給定下來,開發商已經輕而易舉地把購房者的錢套在囊中。當發現這個樓盤實在不適合等情況的時候,銷售人員會説:由於購房者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商品房認購書》的約定,購房者已經違約了,根據法律規定,當初購房者交的“定金”不予返還。


2、定金陷阱


導致購房者被套牢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定金罰則”的存在: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合同的擔保,如果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3、“沒收”條款陷阱


儘管在《商品房認購書》中約定的是“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訂金”、“誠意金”或是“預訂款”等概念,沒有約定“定金”,一旦開發商加人了“如果購房人在簽訂商品房認購書之後巧日內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所收誠意金(或者是其他的各種金)不予退還”一類的條款,購房者所繳納的錢款同樣難以取回。 該類條款,可以稱之為“沒收條款”,已經成為《商品房認購書》套牢購房者在定金之外的第二大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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