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特徵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勞動爭議特徵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受理的勞動爭議有哪些,有什麼特徵?
勞動爭議又稱勞動糾紛,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因實現勞動權利或履行勞動義務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我國目前勞動關係的狀況決定了勞動爭議具有如下特徵: 1、勞動爭議主體是特定的,一般來説,勞動爭議是發生在存在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爭議。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還包括與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而隨着我國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的開展,因為履行集體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工會可以作為勞動者的代表組織成為勞動爭議的主體。 2、勞動爭議主體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係。 3、勞動爭議是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 4、勞動爭議的內容必須是與勞動權利義務有關,包括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等問題而引起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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