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完原件能拿回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W
工傷認定完原件能拿回來嗎
工傷認定需要哪些原件

勞動局工傷認定部門的具體要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受害人身份證複印件及個人申請(寫明事故經過和所受傷害情況,包括時間、地點、現場證人及用人單位對傷害事故是如何處理的,是否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事故結案情況)。


2、二人以上證人證言、身份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事發第一現場證人的所見所聞);


3、受傷害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工作證、押金條等)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係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定勞動關係,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


4、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5、個人申請應提供用人單位情況:


(1)用人單位全程,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繫方式;


(2)工商註冊機關名稱;


(3)法人代表姓名,聯繫方式。五、受傷害人的初診病歷、住院病歷、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6、受傷害人委託他人申請的,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7、全部報送認定材料須為a4紙,有複印件的須提供原件由勞動部門進行審核;


8、提交上述材料後,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申請工傷認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須出具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企業內發生的交通事故須出具企業車輛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在履行工作職責中被人毆打致殘者,須出具公安部門或法院的判決書。


工傷認定書是誰認定的就誰簽字,代表着認定人要對當前的這份工傷認定決定書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而要求在回執單上面進行簽字,這也是為了避免出現社保局明明已經把工傷認定書送到當事人手中了,有些人自己丟了卻謊稱沒有收到的這種局面的發生,所以要求籤字的是回執單而不是工傷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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