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職稱轉讓的專利能用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被刑事處罰的職稱還有用嗎
有用的,但因單位而異。
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有主刑和附加型兩類。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種:
1、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3年。
2、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1年。
3、有期徒刑。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20年。
4、無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時候不滿18週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附加刑有以下三種: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