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立户就必須是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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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立户就必須是誰嗎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立户就必須是誰嗎
1、不是。房產證的名字是一個產權證明,證明這個不動產是該公民所有,户主則是一個户籍的證明,兩者沒有必然聯繫。
比如,如果你沒有結婚户口本上户主是你父親,現在你要買一套房,房產證所有權可以辦為你的名字,也可以辦為你父親的名字。如果你結婚了,房產證所有權也可以辦為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2、房產證的特點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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