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賠付後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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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賠付後怎麼賠償

許多車主為了給自己的愛車更多的保障,通常會購買一份保險商業險作為補充。車主在行駛過程中如果不幸發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車子保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才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險索賠方面的知識,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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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如何賠付

1、賠付的責任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2、交強險均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3、交強險對醫療費用負責墊付,對其他損失和費用不負責賠償和墊付的情況: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2)駕駛人醉酒的。

(3)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對於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人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整體來説,保險單,駕駛證,身份證和一應的費用單據等都是必須要準備好的證件,只要不是交強險公司規定的免賠範圍中,那不管有沒有責任都可以憑藉這些證件到交強險領取理賠數額。如果被保險人是和被撞者在私下協商處理賠償的事宜的,那保險公司需要當事人簽訂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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