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處罰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4W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處罰規定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血液製品 處罰 供應 事故 刑事犯罪辯護 血液 刑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