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血液製品的法律百科
一、犯了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一般怎麼判?犯了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的量刑情況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四十九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供水單...
律師解析:構成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犯罪主體限於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2、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3、犯罪客體是國家對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衞生安全;4、客觀方面表現為經批准供應血液...
怎麼樣才構成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本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衞生...
一、刑事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的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制作血液製品罪是指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
滿足什麼條件會構成非法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本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衞生。本罪侵犯的...
哪些要素會構成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本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衞...
一、刑法對非法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的定罪標準是怎樣的?《刑法》中沒有非法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非法供應血液製品罪和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是兩個不同的罪名。《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非法採...
律師解析:法院對製作血液製品事故罪裁判:1、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滿足什麼條件會構成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本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衞生。本罪侵犯的...
律師解析:我國對於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判刑處罰標準為: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的處罰:1、犯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的,一般對該單位處以相應的罰金;2、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則應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
(一)客體要件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衞生。本罪侵犯的對象,是血液和血液製品。所謂血液,是指用於臨牀的全血、成份血...
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構成本罪的犯罪構成。(一)客體要件。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和血液製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體是公共衞生。本罪侵犯的對象,是血液和血...
一、法院對於非法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最新量刑標準是?法院對於非法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的最新量刑標準是將會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來進行處罰。《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
律師解析:1、犯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並且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5-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造成嚴重後...
律師解析: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判刑,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標準為以下內容: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
製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怎麼處罰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
血液製品管理條例血液製品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血液製品管理,預防和控制經血液途徑船舶的疾病,保證血液製品的質量而制定的。1996年12月6日國務院第52次常務會議通過,1996年12月30日國務院令第208號發佈,自發布之日起施...
一、如何確定構成非法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若是某違法行為同時滿足了以下的要件就會構成非法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一)客體要件。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其主要客體是國家對血液...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應當怎樣判刑新刑法對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標準為以下內容: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
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條第2款),是指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行為。法律依據...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大家都知道,在現實生活當中,有一些疾病是主要通過血液進行傳播的。所以國家在採集血液的時候,包括在供應和使用的時候,都會進行嚴格的衞生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是不可以進行使用的。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有些犯罪分子可能會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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