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礦權採礦權轉讓合同未生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探礦權採礦權轉讓合同未生效
採礦權可以轉讓
採礦權可以轉讓。 根據《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 第三條除按照下列規定可以轉讓外,探礦權、採礦權不得轉讓: (一)探礦權人有權在劃定的勘查作業區內進行規定的勘查作業,有權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採礦權。探礦權人在完成規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後,經依法批准,可以將探礦權轉讓他人。 (二)已經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因企業合併、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需要變更採礦權主體的,經依法批准,可以將採礦權轉讓他人採礦。 轉讓採礦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礦山企業投入採礦生產滿1年; (二)採礦權屬無爭議;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采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