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地役權的取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請問一下地役權的取得
請問一下地役權的取得
地役權是指依據設定合同中規定的目的,土地上的權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權人)為實現自己土地上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力.
地役權的取得分為設定取得和法定取得兩種.
設定取得就是説通過當事人約定的方式來設定法定取得是指根據法律規定而取得.
地役權,是指為使用自己不動產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其一,地役權是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設立的用益物權。其二,地役權是存在於他人不動產上的用益物權。其三,地役權是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設立的用益物權。
(一)地役權是存在於他人不動產之上的物權
(二)地役權是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的不動產便利之用的權利
(三)地役權具有從屬性
1.地役權不得與需役地分離而為讓與
2.地役權不得由需役地分離而為其他權利的標的
3.地役權隨需役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消滅而消滅
(四)地役權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滅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與負擔上的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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