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開庭前準備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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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開庭前準備是指
民事訴訟開庭前準備是指
民事訴訟開庭前準備有:

當事人應圍繞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進行分析,為庭審對證據發表意見做好準備;

確認開庭時間、地點。

人民法院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告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和地點;

出庭準備。

開庭時,訴訟參加人應向法庭提供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出庭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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