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重整更換投資方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破產重整更換投資方
投資方式安全

1、。投資項目都是通過嚴格的盡職調查,通過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的嚴格審核,優中選優,才給優質的企業通過股份轉讓的方式定向增資。


2、投資者直接成為公司的股東。投資者投資該項目後,企業通過工商變更,投資者顯示在企業的股東名冊中,從法律層面上,投資者成為真正意義上企業的股東。投資者的投資資金是非常直接的,去向是明確的,不會像在市場上的一些投資理財產品,投資者根本無法知道自己的資金的投資去向。


3、投資者是作為公司的優先股股東,享受每年約定的分紅。所投企業在沒有通過上市、併購、轉讓等溢價方式退出前,優先股東優先享受公司分紅,該分紅比例在投資合同中明確標出。在約定的時間內,企業沒有上市的話,在約定的時間點,比如3年後,公司大股東要原價回購優先股東的股份,在合同的中明確標出。


4、風險可控。在嚴格審計後,企業所增資的額度遠遠小於企業淨資產的總值,一般增資額不到淨資產的50%,安全係數非常高。同時公司大股東對優先股東有無限連帶責任,在合同中標明。四、投資週期短


一般的風投/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時間是5-10年,而新三板股權投資,可以通過多個不同層次的資本市場去掛牌上市退出,或者兼併收購或溢價轉讓等方式退出,一般1-2年就有機會溢價退出,最長3年,就一定可以退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