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權日專利保護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優先權日專利保護期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專利優先權日的概念是什麼

優先權日就是開始申請了專利後,在優先權內,再次申請時,現有技術就是優先權日以前的文件,因為,在開始申請專利之後到再次申請之間這段時間內,不排除會出現與專利一樣的發明。

依據《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要求本國優先權,在先申請是發明專利申請的,可以就相同主題提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在先申請是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可以就相同主題提出實用新型或者發明專利申請。但是,提出後一申請時,在先申請的主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要求本國優先權的基礎:

(一)已經要求外國優先權或者本國優先權的;

(二)已經被授予專利權的;

(三)屬於按照規定提出的分案申請的。

申請人要求本國優先權的,其在先申請自後一申請提出之日起即視為撤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