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工傷鑑定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辦理工傷鑑定需提供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用人單位或者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到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領取《工傷職工鑑定確認事項申請表》(附表15),按規定填寫後到市鑑委會辦公室登記,並提供以下資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


2、被鑑定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被鑑定人的原始病歷、診斷證明、檢驗報告等檢查資料;


4、勞動能力鑑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5、涉及工傷職工所患疾病與工傷關聯的確認、停工留薪期及延長停工留薪期的確認、配置和更換輔助器具的確認等事項時,提交工傷醫療服務機構出具的診斷意見或相關證明。


申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按規定交納鑑定費。


綜上所述,關於唐山市工傷鑑定委員會的相關情況,該機構在唐山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了專門的工傷鑑定窗口,建立了醫療專家庫負責具體的工傷鑑定工作,專家要求具有高級職稱、相關經驗及良好品行,對於職工提交的鑑定申請,委員會將隨機抽出三至五名專家成立鑑定小組,在六十天最長九十天內做出鑑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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