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發現對方財產不在 -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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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對方財產不在,怎麼辦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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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對方隱瞞財產,那判決離婚後發現對方隱瞞財產怎麼辦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離婚後發現對方隱瞞財產的,要先明確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包括以下情形:

1、雙方的工資、獎金;

2、雙方生產、經營的收益;

3、雙方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明確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所以,離婚後發現對方隱瞞以上財產的,按以下規定可以請求重新分割財產:

1、配偶一方採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與對方簽訂財產分割協議的,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可以申請法院變更或撤銷。

2、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從發現時起2年內請求法院再次分割。

所以,離婚時一方隱藏財產的行為,離婚後才發現這個情況的,可以請求法院重新分割。並且,發現之後要積極採取措施,否則的話,過了訴訟時效將會承擔敗訴的風險。

當然,離婚後才發現對方隱瞞財產,這時對方肯定會否認,那麼這時候受有損失的一方就要提供證據證明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依靠自身難以證明,並且涉及的數額較大的,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處理。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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