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之訴善意第三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撤銷權之訴善意第三人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第三人撤銷之訴開庭收費後可駁回原告請求嗎

法院是否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這與其是否交納訴訟費沒有關係,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形來決定。但是,如果當事人對法院的駁回裁定不服的,可以選擇上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