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追討欠款需要多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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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追討欠款需要多少費用
個人追討欠款需要多少費用
1、追討欠款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案件人受理費用是每件50元,如果需要執行的,執行的費用為50元。

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行動指導

1、當事人起訴案件,訴訟費用,先由起訴的原告方預交。

2、案件審理判決是法院會根據勝敗比例,判決敗訴方負擔。如果法院判決欠款人敗訴,訴訟費用就應當有欠款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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