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用收取標準交通人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律師費用收取標準交通人傷
律師費用收取標準交通人傷
一、先收費模式先收費模式也即律師在接受委託代理時,與當事人約定賠償具體數額,並由當事人在律師代理行為實施前支付。

例如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公佈的律師業務常見收費標準:

先收費案件為每件5000--30000元不等,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的代理費則不低於0元。

交通事故律師費先收費模式的弊端在於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已然造成了重大的損失,律師費的先行支付對於很多受害人都有困難,而且對於律師等服務性行業的來説,先收費很難保證律師的代理效率。

二、後收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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