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產指標轉讓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7W
三產指標轉讓協議
國家規定的剖腹產指標



1、胎兒窘迫:


這是由於胎兒缺乏氧氣而陷於危險狀態,也有可能胎死腹中,倘若心跳少於120/min情況就更危急。


2、胎兒過大:


胎兒體積過大無法經由骨盆腔生產。例如:糖尿病母親就會有胎兒過大的障礙。


3、骨盆過小:


有些身材過於矮小的母親因骨盆過小沒有足夠空間讓胎兒經由骨盆腔生產。


4、不正確的胎位:


正確的生產應是胎兒頭頂先露出來。而不正確的胎位如臂先露產式(BreechPresentation)、面先露產式(FacePresentation)、枕橫位(TransversePosition)等。


5、輕度妊娠高血壓綜合症:


患有高血壓、蛋白尿、水腫綜合症的母親,胎兒將無法從胎盤獲得足夠的營養與氧氣,也不能承受生產過程所帶來的壓力。


6、自然生產過程無法繼續進展:


因母親子宮收縮程度薄弱,子宮頸擴張不足,胎兒無法產出。


7、胎兒未成熟:


未成熟的胎兒會較虛弱,通常胎兒小於36星期,以及小於5磅,可能不能承受自然分娩的壓力。


8、胎兒體積比實際月份小:


不健全的胎盤導致胎兒營養及氧氣供應量不足結果導致胎兒虛弱,體形比實際月份小。


9、前置胎盤又稱低位胎盤若是胎盤附着在子宮部位過低會導致出血以及阻擋了胎兒出生通道。


10、胎盤剝離:


通常胎盤剝離是由高血壓或創傷所引起而導致陰道出血的緊急狀況。


11、卵巢囊腫:


母親的卵巢患有囊腫會阻礙胎兒的出生。


12、子宮肌瘤:


母親子宮患有肌瘤會阻礙胎兒出生。


13、產婦罹患某種病症:


例如:糖尿病、腎臟病等等,對於母體和胎兒都會形成壓力。


14、曾經接受剖腹分娩手術者:


這是最普遍接受剖腹分娩手術的指標。因為以前曾接受剖腹分娩因而子宮較易受傷,再決定用CaesareanDelivery可減低子宮破裂的風險。


現在越來越多的孕婦選擇剖腹產,也有的選擇順產,可如果實在無法順產,我們應該根據國家規定可以剖腹產的情況來選擇,不能盲目的選擇哪一種方式,這樣對孩子不好,對孕婦的傷害也是極大。所以我們要更加了孕婦剖腹產時所要注意的所有事項,如果遇到什麼對孕婦不利的事,我們應求助相關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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