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車主墊付費用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交通事故責任車主墊付費用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交通事故責任車主墊付費用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1、不支付不屬於法定賠償項目的費用(如傷者購買住院所需日用品)。
2、凡所有墊付的費用不論金額大小都應保留支付憑證,並由傷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出具收條。
3、在責任劃分未出來前或責任劃分明顯有爭議的情況下,除墊付醫療費用外不隨意進行其他賠償或簽訂明顯不合理的賠償協議書。
4、墊付的醫療費應當要求對方將等額醫療費票據原件交由墊付者持有,或者直接在醫院住院收費窗口替傷者交納住院費用,票據自然由墊付者保管。
5、 關於傷者需要護理問題,建議直接給付傷者現金,收據也無需載明護理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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